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刘建军齐绍杰)通过图文直播的形式把庭审现场放到网上,晒在每个网友的面前,是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自去年10月以来采取的一种司法公开新举措。8月27日上午9时至11时,该院再次以图...
湖南民生在线讯(通 讯 员 刘建军 齐绍杰)通过图文直播的形式把庭审现场放到网上,晒在每个网友的面前,是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自去年10月以来采取的一种司法公开新举措。8月27日上午9时至11时,该院再次以图文直播形式将一起抢夺案的庭审现场放上网,让网友们通过电脑观看了庭审全过程。 被告人周某某系湖南省新化县人。2006年10月31日,周某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新化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2009年2月9日刑满释放。2013年2月9日,被告人周某某、周某相约到外面搞点钱用,当日13时许,俩人驾驶摩托车从新化县西河镇窜至安化县平口镇,在该镇四季红饭店门口看到被害人夏某某戴了一对金耳环,被告人周某某下车跟踪,周某则驾车到前面接应。后被告人周某某趁被害人夏某某不注意,将被害人夏某某佩戴的一对金耳环抢走(千足金,重4.09克,价值1628元),随即朝新化方向逃走,在途中坐上事先在此等候的周某驾驶的摩托车逃离。第一次抢夺得手后,俩人食髓知味,当日下午14时许,俩人再次返回安化县平口镇继续寻找作案目标,伺机作案。之后,俩人在该镇农贸市场门口看到被害人刘某某戴了一副金耳环,于是,由被告人周某某下车跟踪,周某驾车到前面交叉路口接应,后被告人周某某趁被害人刘某某不注意,将被害人刘某某佩戴的其中的一只金耳环抢走(足金,重1.55克,价值601元),跑到交叉路口坐上周某驾驶的摩托车准备驾车逃离现场时,被闻讯赶来的群众抓获,周某逃脱。8月16日,安化县人民检察院以抢夺罪对周某某提起公诉。经审理后,法院依法判处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本次直播中,很多网友关注了案件的审理,并通过留言参与互动。他们认为,安化法院的庭审直播程序很清晰,让大家能够更加直观的感受法律的魅力,法庭的威严。 -- Tags:安化 化法 法院 院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