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现年30岁的娄底家庭妇女邹某,与老公结婚13年,并生育了两个小孩。2012年10月份至2013年1月份在益阳逗留期间,邹某化名“刘丽”与益阳离异单身男士李某相识,后二人逐渐发展成恋人关系,李某带“刘丽...
现年30岁的娄底家庭妇女邹某,与老公结婚13年,并生育了两个小孩。2012年10月份至2013年1月份在益阳逗留期间,邹某化名“刘丽”与益阳离异单身男士李某相识,后二人逐渐发展成恋人关系,李某带“刘丽”见自己身有疾病的母亲,还有女儿,“刘丽”讨得李某家人欢心,被李某母亲认作准儿媳。为达到骗取李某财物的目的,邹某伪造印有“刘丽”身份信息的假身份证、假离婚证,在取得李某的完全信任后,邹某分别以结婚、开服装店进货急需货款为由,先后骗取李某现金9600余元以及价值2万余元的黄金饰物。邹某达到上述目的后,遂与受害人李某断绝了联系。李某无奈之下委托公安机关查寻“刘丽”,才知道并无“刘丽”此人,经过公安的办案人员侦查,最后在娄底的一间小屋内找到了躲在床下企图逃避法律制裁的邹某。
资阳区检察院侦监科经过审查,对邹某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作者:资阳检察院 赵婧) Tags:娄底 底女 女以 以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