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从源头上做好涉检信访案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资阳区检察院积极创新制度的实现形式,切实完善健全各项措施,实行四项举措预防和防止新的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 一是内部协作举措。今年初,该院就出台了《资...
为从源头上做好涉检信访案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资阳区检察院积极创新制度的实现形式,切实完善健全各项措施,实行四项举措预防和防止新的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 一是内部协作举措。今年初,该院就出台了《资阳区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暂行规定》对信访工作承办部门职责范围或经承办部门积极执行风险评估后仍可能出现矛盾激化或者上访情况的案件由控告申诉部门牵头,各部门参与配合,共同评估信访风险,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及时化解矛盾,消除隐患。同时依托该院检察工作站、检察联络室,积极开展了下访巡访工作,确保了涉检察信访风险的有效化解。 二是领导包案举措。对确定风险预警的案件,实行“分管领导包案、明确具体承办人、控申督促、限期结案”,确保将风险化解在承办环节。倡导“三个坚持、三个反对”:坚持胸怀大局、反对就案办案,坚持和谐化解、反对简单处置,坚持耐心细致、反对矛盾上交。 三是案件信息管理制度。案件承办部门建立健全执法风险评估案件及当事人案件信息资料,详细记录案件当事人基本信息,并注明案件性质、风险排查、化解方案、案件办理、办结等情况。 四是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没有开展执法风险评估预警导致矛盾激化或者隐瞒、谎报、缓报执法办案风险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撰稿:郭跃玲 李建新 陈欣欣) Tags:资阳 阳区 区检 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