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十部门联合整治非法用工
时间:2015-11-15 20:04来源: 责任编辑:
8月5日,从泸溪县劳动保障局获悉,针对部分企事业单位存在的非法用工现象,该县从6月初开始,展开了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有效地规范了全县的用工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该县劳动保障局牵头,联合县人事、县公安、县总工会等10部门组成
核心提示:8月5日,从泸溪县劳动保障局获悉,针对部分企事业单位存在的非法用工现象,该县从6月初开始,展开了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有效地规范了全县的用工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该县劳动保障局牵头,联...
8月5日,从泸溪县劳动保障局获悉,针对部分企事业单位存在的非法用工现象,该县从6月初开始,展开了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有效地规范了全县的用工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该县劳动保障局牵头,联合县人事、县公安、县总工会等10部门组成执法检查组,专项行动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检查与服务并举的方式进行。整治的主要对象是城乡结合部和乡村的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企业,重点打击并依法取缔黑砖窑。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各企事业依法领取证照的情况,包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采矿许可、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等;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违法犯罪情况,包括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限制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在开展集中整治的过程中,执法检查组还大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企业、群众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治,该县共排查出小矿山43家、小砖窑1家、小作坊4家,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无证经营的小作坊和用人单位违规现象,责令其限期纠正,要求49家用工单位补签劳动合同464人。通过集中整治和法规宣传,被检查单位均表示将依法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自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断完善企业管理机制。
(作者:孙云合 谭善平)
Tags:部门 门联 联合 整治 非法 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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