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重拳整治矿山及尾矿库安全
时间:2015-11-15 20:04来源: 责任编辑:
6月1日,花垣县安监、国土、环保等县直9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带领20多名工作人员,来到该县边城镇白岩湾尾矿库现场排查安全隐患,当场责令业主落实闭库设计方案及汛期安全度汛预案,并要求尽快组织施工。这是花垣县开展矿山及尾矿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一个实
核心提示:6月1日,花垣县安监、国土、环保等县直9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带领20多名工作人员,来到该县边城镇白岩湾尾矿库现场排查安全隐患,当场责令业主落实闭库设计方案及汛期安全度汛预案,并要求尽快组织施工。这是花垣县...
6月1日,花垣县安监、国土、环保等县直9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带领20多名工作人员,来到该县边城镇白岩湾尾矿库现场排查安全隐患,当场责令业主落实闭库设计方案及汛期安全度汛预案,并要求尽快组织施工。这是花垣县开展矿山及尾矿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一个实例。 据了解,为促进安全生产秩序稳定好转,花垣县委、县政府决定从5月15日至6月30日,开展为期45天的矿山及尾矿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彻底关闭非法矿洞,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二是全面排查和治理矿山安全隐患。三是扎实开展尾矿库安全整治。重点抓好省、州挂牌督办的14座险库、4座危库的停产治理,按照设计方案,督促企业尽快施工、排除险情;对东阳矿业牛塘坡尾矿库等5座尾矿库实行闭库处理;对其他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尾矿库,一律停产治理,落实保安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该县严格工作纪律、强化督查督办。集中整治期间,各乡镇和县直相关职能部门整治人员无特殊理由而不到岗2天以上的,一律作停岗、停职3个月处理,只发基本生活费。因隐患排查不彻底、治理不到位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对乡镇和职能部门分管副职一律就地免职,并对其党政主要领导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负有责任的国家公职人员作停职半年处理,只发基本生活费;关闭后的矿山,如发现1起采矿而不关闭、不取缔的,所在乡镇分管领导就地免职,发现2起类似情况的,其所在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县直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就地免职。矿山企业不按照法律法规及整治要求实行停产整治,不认真排查和治理隐患,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依法关闭并吊销“三证一照”。尾矿库企业不按要求治理或拒绝治理的,一律停止供电,并依法吊销执照,查封资产,冻结企业及其负责人所有账户,直到治理达标为止。同时,对在整治工作中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对治理成效显著的尾矿库企业,可享受财政以奖代补政策。
(作者:龙艾青 来源:团结报)
Tags:重拳 整治 矿山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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