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全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近日,州委办、州政府办下发《关于规范全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的通知》,严格事业机构编制管理,不再审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通知》指出,除法...
为进一步规范全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近日,州委办、州政府办下发《关于规范全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的通知》,严格事业机构编制管理,不再审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通知》指出,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外,各县市、州直各部门今后不得将行政职能转由事业单位承担,原则上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不再新增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对个别确因工作需要而增加编制的,坚持部门内部调剂的原则从严办理;内部调剂确有困难的,要按程序严格审批。现有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结合党政机构改革,逐步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依法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加大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凡是不按照国家、省、州规定,擅自增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增加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作者:李云开 来源:团结报) Tags:自治 自治州 不再 审批 事业 事业单位 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