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年来,湖南日报集团网站--湖南在线先后刊发了《花垣县新农村建设呈现好势头》、《财政改革,花垣县走在全省最前列》、《计生工作看花垣》等报道,真是反映了花垣县的新农村建设,财政改革,计划生育优抚政策出台...
近年来,湖南日报集团网站--湖南在线先后刊发了《花垣县新农村建设呈现好势头》、《财政改革,花垣县走在全省最前列》、《计生工作看花垣》等报道,真是反映了花垣县的新农村建设,财政改革,计划生育优抚政策出台实施所取得的巨大成就。2011年11月份,当我们再次走进湘西花垣,采访麻栗场中心卫生院后,才偶然发现:原来花垣县的医改工作早已走在全省最前列!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实施基药减农负 零差销售惠民生 ——花垣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纪实 湖南在线讯(孙圣端 马代勇 麻世荣)花垣县位于湖南省西北部,与黔、渝两省(市)接壤,全县总面积1108.69平方公里,辖8镇10乡288个行政村18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29.6万人,其中苗族人口占77.3%。全县共有乡镇卫生院20个,其中中心卫生院5个,一般卫生院15个。现有人员编制情况为:2006年,花垣县编委、人事部门核定编制配置床位数298床,配置人员编制数388人,其中差额编制数335人(医护人员),全额编制数53人(防保人员)。截止2011年6月30日,乡镇卫生院实有卫生工作人员567人,其中在编正式人员237人,临聘人员266人,退休人员64人。 按照省医改工作安排部署,为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得到全面实施,花垣县多措并举,各部门齐心协力,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让医药卫生改革的成果惠泽广大农民群众。自今年1月1日零点起,该县在全县20个乡镇卫生院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3月份,省卫生厅组织专家组,对全省第二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38个县市区进行专项暗访督查。暗访督查组通过现场观察、询问相关工作人员、群众和病人、核查网上和书面资料等,对基本药物制度是否及时启动、群众对政策的了解和满意情况等11项内容进行暗访,花垣县以105分的满分成绩排名全省第一。 组建领导机构,提供组织保障 为全面推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切实为老百姓做好事、办实事,让老百姓充分享受卫生改革发展的成果,花垣县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全县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并从各相关部门抽调专门人员开展日常工作。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医改领导小组多次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座谈,探讨研究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事项。各相关职能部门也相应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该项工作有专人管、专人抓,保证组织领导到位。 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改革,只有经过广泛宣传,才会深入人心,才能得到广大群众的关心、拥护和支持。为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宣传工作,花垣县制定了《花垣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宣传工作方案》,多管齐下,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大力宣传。县医改办多次召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座谈会,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宣传有关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充分利用横幅、黑板报、电视台等媒介进行宣传,做到城区有宣传横幅,村寨有宣传标语,医疗卫生机构有宣传专栏,电视台有专题宣传片。全县累计悬挂横幅67条,张贴标语2000余张,电视宣传报道3次,制作宣传展板47块,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张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公告300张。积极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力求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形成全社会了解医改、支持医改、参与医改的良好氛围。2010年12月24日,花垣县组织召开了全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动员大会,公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时间。通过强有力地宣传,改变了广大农民群众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价格大幅度下降的看法。 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制定方案 改革需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为此,花垣县组织人员前往宁乡县、安徽省等其他先行试点地区进行调研,学习交流,拓宽思路。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摸底调查,并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反复讨论研究,制定了《花垣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花垣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等文件,明确规定从2011年1月1日零点起,全县20个乡镇卫生院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确保基本药物全部实行网上采购,实行零差率销售。为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不走过场,保证药品质量,该县下发了《关于聘请龙灵艳等同志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价格监督员和明确刘国英等同志为兼职物价员的通知》、《花垣县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花垣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价格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对药品采购进行有效监督管理。 强化业务培训,抓好制度实施 为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花垣县早安排、早部署,积极开展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2010年12月8日—10日,该县组织乡镇卫生院院长、药剂人员、合作医疗报账员和执业医师(助理医师)等140余人进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师资培训,要求乡镇卫生院所有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改变以往用药习惯,科学合理用药,切实减轻农民用药负担。2010年12月20日,花垣县举办了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操作流程的培训会,对各乡镇卫生院业务人员进行基本药物网上采购知识培训,使每个乡镇卫生院熟悉网上采购操作流程。县物价局对20个乡镇卫生院库存药品进行了清仓盘库,按照药品的通用名、剂型、规格、计价单位、库存数量和进销价格逐一登记造册。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明确职责,凝聚强力量 每项制度的顺利实施都需要有一股强大的推动力。按照《花垣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安排,该县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主动承担责任,积极行动,齐心协力,共同推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县医改办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并从各部门抽调专门人员开展日常工作;县卫生局负责开展各种业务培训;县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负责对乡镇卫生院的编制、收支和负债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统计,并认真分析,科学测算,合理确定药品加成率。2011年1月1日零时起,该县20个乡镇卫生院全部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价调整到位,每个卫生院拥有一本价格手册、一本价格台帐,并在单位醒目位置悬挂公示栏,公示内容为调整后的药价及专职物价员、义务价格监督员、一份书面价格承诺。时至2011年上半年,该县20个乡镇卫生院从网上采购基本药物251.37万元,没有出现采购目录外采购药品现象。 加大财政投入,推动医改进程 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花垣县医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县里统筹以奖代补、绩效考核补助等专项资金启用用后,2011年1—6月份全县安排240万元医改专项资金,用于补偿全县20个乡镇卫生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的收入亏损,维护乡镇卫生院正常运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