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1月11日,笔者从泸溪县纪委监察局获悉,该县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恰当、程序合法”二十字方针执纪办案,对违纪违法案件实行“三堂会审”。2008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12...
11月11日,笔者从泸溪县纪委监察局获悉,该县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恰当、程序合法”二十字方针执纪办案,对违纪违法案件实行“三堂会审”。2008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128件,查处违纪人员131人。在全州每年例行的案件质量检查中,该县所有自办案件和基层查办案件均为优质案卷,优质率100%,同时,申诉复查案件也为零。 实际工作中,该县抓住三个环节,严管案件质量。一是调查环节先预审。针对基层案件、典型案件,该县纪委审理室提前介入预审,提前掌握案情,理清办案思路,指导基层办案人员办案取证。同时,协助办案人员解决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有效地提高了基层的办案效率和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水平。二是调查完结集体审。案件自调查组移送审理室后,审理小组每位成员认真阅读案卷,查找证据,注明疑点,做好审理笔记,在集体审议时,每位成员各抒己见、阐明观点,指出调查阶段的不足。2008年以来,审理环节共完成补证38份,因证据不足,建议并销案1件,定性被县纪委常委会采纳率100%。三是处分之前会议审。对违纪者下文处分之前,为慎重起见,案审工作人员将审理报告提交给纪委常委人手一份,使其有充裕的时间了解案情,做到心中有数,在集体听取案件汇报时,能根据违纪事实对照处分条规,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提出中肯意见,确保定性准确、量纪适当。 (作者:向民利 宋林友) Tags:纪委 堂会 会审 案件 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