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切实抓好全州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州纪委、州监察局于2014年9月1日至3日派出三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和州直部分单位开展了明察暗访,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 为切实抓好全州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州纪委、州监察局于2014年9月1日至3日派出三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和州直部分单位开展了明察暗访,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上班时间“庸懒散”方面的问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二)单位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暗访组对吉首市经开区管理的“吉首市城市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财务凭证进行抽查,发现以下问题: (1)财务手续及报账不规范。日期为 (2) (3) 2、暗访组对泸溪县教育局部分财务凭证进行抽查时,发现日期为 二、处理意见 经州纪委、州监察局研究决定,对上述问题作如下处理: (一)对上述问题当事人进行公开通报批评,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属党员、国家公职人员的由纪委监察局追究纪律责任,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属聘用人员的由纪委监察局督促被通报单位予以严肃处理。各单位于 (二)鉴于吉首市经开区管理的吉首市城市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和泸溪县教育局在暗访中发现的财务管理不严和财务制度不健全的问题,责成吉首市、泸溪县纪委监察局对上述两个单位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财务进行财务监察,并于2个月内将结果报州纪委、州监察局。 (二)鉴于吉首市经开区管理的吉首市城市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和泸溪县教育局在暗访中发现的财务管理不严和财务制度不健全的问题,责成吉首市、泸溪县纪委监察局对上述两个单位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财务进行财务监察,并于2个月内将结果报州纪委、州监察局。 (三)对态度不好的花垣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国土执法大队队长石绍国和吉首市文广新局办证厅工作人员孙拥政责成花垣县、吉首市纪委监察局从严处理。 (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文件有关规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负主体责任。对存在上述问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具体名单如下:吉首市:市文广新局局长、党组书记康军;市经开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易榕(兼市城市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市经开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主任陈思保(兼市城市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泸溪县:县教育局局长、党组书记龚佳平;县卫生局局长、党组书记杨良沛。永顺县:县民族事务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张世武。凤凰县:沱江镇党委书记田儒勇、镇长张斌、人大副主席张乔刚。古丈县:古阳镇党委书记张亚、镇长宋彬;县国土局局长、党组书记刘平。花垣县:县国土资源局长、党组书记石国兴。州直单位: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党组副书记李红兵、党组书记吕继贤;州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马军;州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刘光复。 被通报单位和人员所在县市纪委监察局及州直单位纪检组自通报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到州纪委党风廉政室领取相关证据材料。 在中央三令五申,省州开展专项治理,多次组织明察暗访,媒体反复宣传的情况下,这些单位和个人无视规定,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必须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四风”问题的治理,切实肩负起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责任。州纪委、州监察局在今后执纪监督问责中,不但要追究直接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希望全州各级各单位引以为戒。 在中央三令五申,省州开展专项治理,多次组织明察暗访,媒体反复宣传的情况下,这些单位和个人无视规定,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必须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四风”问题的治理,切实肩负起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责任。州纪委、州监察局在今后执纪监督问责中,不但要追究直接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希望全州各级各单位引以为戒。
中共湘西自治州纪委 湘西自治州监察局 2014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