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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民生检察新理念实现幸福娄星大飞跃

时间:2015-11-15 11:22来源: 责任编辑:
娄底市娄星区检察院在科学发展观的正确指引下,转换工作视角,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感,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民生民利问题放在检察工作的突出位置,通过落实服务民生的四项举措为推进幸福娄星建设注入强大动力。狠击严
  核心提示:娄底市娄星区检察院在科学发展观的正确指引下,转换工作视角,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感,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民生民利问题放在检察工作的突出位置,通过落实服务民生的四项举...    娄底市娄星区检察院在科学发展观的正确指引下,转换工作视角,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感,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民生民利问题放在检察工作的突出位置,通过落实服务民生的四项举措为推进幸福娄星建设注入强大动力。 狠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嚣张气焰,全力打造民生幸福的安全网    娄星区检察院立足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坚决打击和震慑严重刑事犯罪,促进社会和谐,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2012年1月至9月,该院共审查各类报捕案件403件555人,公诉案520件800人,案件数分别同比增长3.6%和43%。对涉黑、涉毒、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坚持从重从严、快捕快诉的原则,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审查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起诉的“两抢一盗”犯罪个案审查时间均比规定的办案期限缩短三分之一,有效防止了因侦查时间过长或者因侦查不力而使案件流失、导致打击不力现象的发生。今年共办理涉黑涉恶案7件30人、贩毒案61件74人、两抢一盗案271件410人,三类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较大增长,其中两抢一盗的侦办案件数和人数分别同比增长了176%和108%,社会治安有了明显好转,为幸福娄星的发展提供了切实的安全保障。  严惩关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着力构建廉洁奉公的防火墙    娄星区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要旨,不断加大对住房、征地、卫生、药品、社保和工程建设等领域的监督力度,对其中出现的严重危害民生民利的犯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查办了因非法行医导致发生多起医疗患者死亡事件背后的渎职犯罪案,长青街道办事处民政室干部李某、廖某等人涉嫌贪污低保、廉租房租赁补贴案,大埠桥街道办事处某村支书周某、村长李某贪污土地补偿款案等。在工程建设领域,随着娄星区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一批重大民生项目纷纷上马,为了保证工程资金使用安全、项目承包公正公开,民生工程真正惠泽于民,该院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职能,深入项目建设所在地,积极开展专项预防行动。今年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中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38次,涉及人员505人,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的蔓延,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在总投资18亿多元的沪昆高铁国家重点工程(湘乡至娄底段)建设中,该院主动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开展“检企共建”活动,深入公司开展警示教育和制度建设,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效降低了工程管理建设人员的贪腐风险,促进了项目的规范管理和廉洁经营,为服务民生的重大工程合法、合规、合理地建设提供了法律和制度支持。  开辟走进群众生活的多元渠道,真诚搭建服务民生的连心桥    娄星区检察院以“五走进“活动为契机,由班子成员带领干警一起挤出时间,分组深入辖区各主要单位、社区、学校和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共谋发展大计,截止目前已遍及辖区198个村和社区,67个机关单位、20多所学校及企业,共开展法制宣传3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 2万余份;通过开展“一包双联”暨“走基层、访民情、转作风”的专项活动,与石井镇回龙村建立了一对一帮扶联系,成立了娄星区检察院驻回龙村建设扶贫工作队,由检察长亲自带队先后十余次赴回龙村进行走访慰问,确立了“一水、二路、三产业”的整村推进模式,千方百计筹措资金40余万元,整修村路、新建排洪和灌溉水渠等水利设施、开展农用电网改造、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此外还搭建了支部帮扶新平台,全院党员自掏资金15000余元分三批到回龙村进行“党员手拉手,一帮一”的主题实践活动,在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为农村群众解决大小问题近千个;建立干警联系户台账,要求每位干警定期联系群众不下20位,通过电话、网络、走访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检察工作,及时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印发便民服务手册,介绍检察机关的职责性质,普及与群众生活联系紧密的法律常识,提高群众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特殊关怀,用心撑起温暖民心的晴雨伞    娄星区检察院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针对特殊群体采取区别对待,对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残疾人犯罪等案件,落实 “用心关怀、教育为主”的方针,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做到能不捕的尽量不捕,能不诉的尽量不诉,能从轻的尽量从轻,制定并落实《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实施办法》、《娄星区检察院关于量刑建议工作规定》,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积怨,减少社会对立面。针对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非农产业的情况,协同娄星区农业局、财政局对区阳光工程培训情况进行预防调查,提出了严格的整改建议,制定了更为规范的培训实施方案,确保阳光工程补助资金用作农民的培训学费,降低农民进城务工成本,提高农民就业技能;针对青少年犯罪突出的问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坚持办案与维权并重,精心探索具有检察特色的维权途径和举措,以争创“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契机,着力构建“预防、保护、救助”三位一体的青少年维权工作机制,并以此为起点,延伸维权触角,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深化青少年维权工作,坚持把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来抓,成立了“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为挽救失足青少年、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倾注了心力,维权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 曾妍  颜雯  )          

Tags:实现 民生 检察 理念 幸福 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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