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的管理,防止企业所得税税基流失,结合娄底市国税局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和汇算清缴交叉核查工作,新化县国税局对连续三年亏损企业、2011年度亏损50万元以上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符...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的管理,防止企业所得税税基流失,结合娄底市国税局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和汇算清缴交叉核查工作,新化县国税局对连续三年亏损企业、2011年度亏损50万元以上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符企业、营业外支出异常企业、有营业收入无纳税调整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和纳税评估。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自查自纠工作时限、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自查自纠所属时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自查自纠工作方法、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和处理方法等进行全面辅导,提出相关工作要求,确保所得税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以提高所得税管理水平,强化所得税税基,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彭雪林) Tags:国税 国税局 积极 开展 所得 所得税 自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