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今年来,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克服惯性思维,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的基础上,着力查找与修改后刑诉法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切实克服执法惯性思维,消除执法“陋习”;通过三项举措,防控“三大执法顽症”(利益驱动办案、...
今年来,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克服惯性思维,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的基础上,着力查找与修改后刑诉法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切实克服执法惯性思维,消除执法“陋习”;通过三项举措,防控“三大执法顽症”(利益驱动办案、执法作风粗暴、违法违规扣押冻结涉案款物执法“顽症),确保执法理念、执法行为、执法机制、执法方式、执法作风与修改后刑诉法的新规范新要求协调一致,提升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和公信力。 以案件管理为切入点,建立防控“预防针” 为将规范化建设和规范执法贯穿到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防止干警出现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行为,该院对于不捕不诉案件当事人,都要求按一人一档,建立跟踪工作台账。建立了《检察机关刑事案件跟踪监督情况备查表》、《一案三卡回访监督统计表》、《不捕不诉案件当事人综合情况表》。内容包括:不捕或不诉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婚姻状况、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家庭经济状况、犯罪原因及案由、被害人姓名及电话、不捕不诉决定日期、不捕或不诉的种类(包括不涉嫌犯罪不捕、构罪不捕、疑罪不捕、构罪不诉、疑罪不诉等),作出不捕或不诉决定后在家的现实表现、帮教情况、是否有重新犯罪现象、是否有涉及妨碍侦查或诉讼方面的情形、是否有危害社会稳定方面的问题等。台账由纪检督查室负责管理。
以跟踪调查为着力点,建立防控“警示钟” 在开展不捕不诉回访工作中,为防止干警出现利益驱动办案;违反办案纪律;违法扣押、冻结款物的情况,该院将跟踪调查落实到回访制度的各个环节,实现了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常态跟踪调查机制分三种形式:一是对案件承办人建立。即对案件承办人每一个季度所办理的不捕或不诉案件,当事人的现实表现情况调查了解一次,制定一对一的个性化帮教措施,为跟踪回访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二是由该院纪检部门牵头,从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不捕不诉案件回访调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上门调查, 在对犯罪嫌疑人跟踪回访的同时,了解执法人员是否涉及“三顽症”相关情况,并对案件中的相关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进行回访,解决他们遇到的困难和要求,并积极做好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心理疏导,避免以恶治恶,防范其将对犯罪行为的仇恨转化为对社会的不满,防止极端事件的发生。调查后将有关情况在院务会上进行通报。三是由纪检督查室请不捕或不诉案件当事人来院汇报思想和现实表现情况,了解案件承办人在回访过程中是否文明、规范;有无要求请吃送礼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面对面地沟通,耐心听取他们的倾诉和意见,达到良性互动监督的效果。 以联手帮扶为立足点,建立防控“晴雨表” 为实现治理“三顽症”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院将不捕不诉回访工作与与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结合起来。对跟踪调查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一是对带倾向性的问题向上级检察机关、政法委汇报,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意见;二是对个案问题,主动牵头联合案件当事人,受害人所在社区、单位一起帮助协调解决。如该院在受理审查起诉的孙某等人涉嫌非法拘禁案中,鉴于该案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好,孙某等人与受害人龙某达成了赔偿和解协议并当场兑现,即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孙某等人相对不起诉。在回访中,双方当事人均表示这种做法很好,有利于化解他们之间的矛盾,促进邻里和睦,目前他们已抛弃前嫌,关系很好。三是对不捕不诉案件当事人全部落实由承办干警、所在单位、所在社区、当事人家里“四帮一”的帮教措施。如该院办理的刘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作不起诉处理,刘某回家后承包土地种植果树,该院回访了解到他在资金和技术方面存在困难后,主动帮他联系农业局、信用社等单位帮他解决了技术、资金方面的问题。通过这些举措,检察执法的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谢特波 童文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