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君子”不知悔改,婚姻走上“不归路”
时间:2015-11-15 11:22来源: 责任编辑:
近日,双峰法院洪山法庭审结了一起离婚案件,判决准许原告胡某与被告刘某离婚。 胡某(女)与刘某(男)都是“80后”,两人相识仅一个月就“闪婚”。新婚蜜月,胡某发现刘某原来是“瘾君子”,婚前不但因吸毒多次被强制戒毒,而且以贩养吸,被判处过徒刑。
核心提示:近日,双峰法院洪山法庭审结了一起离婚案件,判决准许原告胡某与被告刘某离婚。 胡某(女)与刘某(男)都是“80后”,两人相识仅一个月就“闪婚”。新婚蜜月,胡某发现刘某原来是“瘾君子”,婚前不但因吸毒多次...
近日,双峰法院洪山法庭审结了一起离婚案件,判决准许原告胡某与被告刘某离婚。
胡某(女)与刘某(男)都是“80后”,两人相识仅一个月就“闪婚”。新婚蜜月,胡某发现刘某原来是“瘾君子”,婚前不但因吸毒多次被强制戒毒,而且以贩养吸,被判处过徒刑。起初,胡某为了挽救刚刚成立的小家,苦口婆心规劝刘某,刘某也决心戒掉毒瘾,并向新婚妻子胡某立下保证书,但刘某最终还是抵制不住诱惑,屡次保证屡次又吸,更让胡某痛心的是,由于刘某吸毒,胡某被迫两次流产。2011年8月,胡某再次为吸毒一事与刘某发生口角后,独自外出打工。妻子外出后,刘某不但没有悔改,反而又因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锒铛入狱。胡某彻底决望了,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刘某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胡某与刘某的婚姻基础一般,刘某吸毒屡教不改,不珍惜夫妻感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呼吁:吸毒是一条不归路,不仅伤害身体,更会家破人亡。请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周荣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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