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开展检察职能宣传、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更加方便服务群众,近日,娄星区检察院在辖区内14个乡镇、办事处建立了检察室,通过检力下沉、重心下移,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问题,使检察室成为基层法律监督的... 为开展检察职能宣传、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更加方便服务群众,近日,娄星区检察院在辖区内14个乡镇、办事处建立了检察室,通过检力下沉、重心下移,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问题,使检察室成为基层法律监督的“桥头堡”、保障民生服务群众的“连心桥”。 在乡镇设立派驻检察室,是娄星区检察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延伸法律触角,实现检察工作走近群众,服务群众的有效途径,是贯彻落实政法机关开展“走基层,转作风”的一项重要举措。该院规定检察室负责人到各乡镇检察工作每月不得少于2日,每半年召开一次检察联席会议,通报检察室工作情况,要求检察室负责人,受理辖区内公民的举报、控告和申诉,依法运用检察监督的手段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减少涉检上访;同时加强法制宣传和职务犯罪预防,通过法制宣传,增强基层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切实发挥好检察室的作用,保证检察室工作顺利开展。 以乡镇检察室为依托,该院将进一步延伸法律触角,深化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增强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民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开展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法治环境。 (谢特波 童文泉 ) Tags:畅通 检察 检察院 建立 乡镇 群众 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