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分配闹纠纷 法庭调解再续姐妹情
时间:2015-11-15 11:22来源: 责任编辑:
近日,双峰县人民法院永丰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四姐妹因分割征地补偿款而起的纠纷,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952年,原告李大姐、李二姐(均为化名)的生父母李某、贺某在双峰县永丰镇某村兴建房屋一栋及杂屋。1960年,李某去世。196
核心提示:近日,双峰县人民法院永丰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四姐妹因分割征地补偿款而起的纠纷,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952年,原告李大姐、李二姐(均为化名)的生父母李某、贺某在双峰县永丰镇某村兴建房屋...
近日,双峰县人民法院永丰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四姐妹因分割征地补偿款而起的纠纷,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952年,原告李大姐、李二姐(均为化名)的生父母李某、贺某在双峰县永丰镇某村兴建房屋一栋及杂屋。1960年,李某去世。1963年,李某之弟李叔丧妻后,带着其亲生的两个小孩与原告李大姐、李二姐及其母亲贺某一起生活,并生育原告李三姐、被告李小妹。1996年,原、被告母亲贺某去世。李某、贺某遗留的房屋作价3000元,由被告李小妹受让。2012年4月,政府决定对房屋所在的该村进行征收开发,针对该房屋的现实情况,以李弟的名义,对被告李小妹的宅基地进行安置补偿,三位姐姐认为该补偿款,她们应予分割,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并遂步升级,最终闹至法院。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系亲姐妹,亲姐妹间因财产利益对薄公堂,意味着姐妹情谊恩断义绝,遂积极组织各方当事人多次进行协商,情理并施。通过法与情的耐心劝说,双方终于放下心中的隔阂,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小妹一次性支付三位姐姐征地补偿款六万三千元整,三位姐姐不再就该征地补偿款主张权利。四姐妹在法官的见证下握手言和,断裂已久的血脉亲情得以延续。
(谢斓)
Tags:法庭 补偿 分配 纠纷 调解 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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