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张灵露)近日,怀化市沅陵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刘某某展开紧急国家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万元,以解被害人燃眉之急。
2021年4月,怀化市沅陵县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在受理一起审查逮捕案件时发现,该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刘某某仍昏迷不醒,正在沅陵县人民医院ICU紧急抢救中,而犯罪嫌疑人因家庭情况只能为刘某某拿出几千元垫付医药费,情况危急。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该院检察长夏立荣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干警核实情况,发现被害人刘某某系这个三口之家唯一的经济来源,家中还有体弱多病的父亲和79岁的老奶奶需要赡养,家庭条件十分困难,系低保户。而刘某某本人现正在抢救,医疗费用也出现巨大缺口。通过实际调查,发现刘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为了让被害人尽快缓解困难,该院启动紧急救助程序,仅用 3天时间高效完成司法救助流程,为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万元。 此次紧急救助,正是怀化市沅陵县人民检察院切实贯彻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和抓好为民办事实的实例。这次紧急司法救助使得被救助人实实在在感受到了检察担当和检察温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