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鲁军权 向晓玲)近日,笔者从怀化市沅陵县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在审查和认定犯罪事实方面主要采取“一审、二听、三析”的审查方法,严把审查起诉关,确保公诉案件质量。
一审即认真审查案卷,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二听即严格按照新刑诉法的规定,认真听取被害人、辩护人的意见,收集一切与案件事实有关的证据,在讯问被告人时不仅听取其有罪供述,也重视其罪轻和无罪的辩解;三析,就是在撰写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时,加强对事实、证据的分析和审查,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准确把握案件基本事实,比如对案件中证据之间的矛盾,非法证据排除等需要说明的在审查报告需要说明的问题里进行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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