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耒阳市道路上行驶的轻便摩托车(俗称:助力车)数量日益增多,部分车主不办理上牌落户手续、驾车人员没有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影响了道路交通管理秩序,是道路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为全面管控好道路交通秩序,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我市轻便摩托车及其驾驶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凡内燃机装置,排气量50毫升以下、时速不大于50公里/小时的两、三轮轻便摩托车需到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二、车主购买的轻便摩托车虽属于机动车,但产品型号不是国家公告目录产品的,则属于非法产品,请不要购买。否则,交警部门不予上牌落户;该类车辆擅自上路行驶的,予以查扣,并视作非法拼装车辆处理。 三、轻便摩托车上牌需携带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原件、购车发票原件、购置税原件、交强险原件,到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上牌手续; 四、驾驶轻便摩托车上路需办理E型驾驶证(D/E三轮车和二轮摩托车驾驶证也可以驾驶轻便摩托车); 五、凡是没有驾驶证和没有办理上牌手续上路行驶的轻便摩托车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将按规定查处。 耒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