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3月30日至4月7日,该市烟花爆竹销售已进入高峰期,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经营行为, ![]() 耒阳市安监局、耒阳市公安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清明节前后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安全状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对各销售网点的持证经营、货品来源、安全存放以及消防措施等情况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检查,发现大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点能做到持证经营,烟花爆竹摆放有序,存放量符合要求,销售人员持证上岗,并能够对消费者进行安全燃放介绍及山林禁放说明。但是,也有少数持证经营者存在经营的烟花爆竹与其他物品混放、安全警告警示标志不明显、灭火器材失效等现象,个别零售点还存在超量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针对违法行为,检查人员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切实消除了安全隐患。在我市城区有个别烟花爆竹经营户暗藏大量烟花爆竹,在检查过程中进行严厉打击并处罚。进行同时执法人员还向市民和经营户开展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倡导文明安全祭扫,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通过此次对零售经营户的专项检查,消除了烟花爆竹零售环节中的不安全因素,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烟花爆竹的零售秩序,增强了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户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安全管理水平,目前,清明节前检查工作还在进行中。 (作者:江维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