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月9日上午,耒阳市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会议,强调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不符合条件或有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 会议学习了《湖南省房...
1月9日上午,耒阳市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会议,强调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不符合条件或有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 会议学习了《湖南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湖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下发了衡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2012年核查的通知》,根据相关要求,部署了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和换证工作。 此次年检时间为1月15日起至3月31日止。年检范围为2012年10月前登记在册的房地产开发等级企业。年检内容包括开发企业整体实力、经营业绩及市场行为等各方面的全面检查。 据了解,此次年检,将按照《湖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审核材料,严格市场准入,加强监督管理。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务必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年检材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参加资质年检的,视为年检不合格,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未参加上年度年检的企业,资质自动注销。年检结果将上报省住建厅并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 (作者:江维东) Tags:耒阳市 开展 房地产 地产 开发 企业 资质 年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