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伙同他人入室盗窃被判拘役三个月
时间:2015-11-15 13:36来源: 责任编辑:
湖南民生在线讯(贺南京 郭琴)少年因无钱上网,伙同他人入室盗窃财物。近日,经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蒋某拘役三个个月。 蒋某出生于1995年5月份,平时喜好上网,竟因无钱上网伙同他人入室盗窃财物。 2013年5月1
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贺南京 郭琴)少年因无钱上网,伙同他人入室盗窃财物。近日,经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蒋某拘役三个个月。 蒋某出生于1995年5月份,平时喜好上网,竟因无钱上网伙... 湖南民生在线讯(贺南京 郭琴)少年因无钱上网,伙同他人入室盗窃财物。近日,经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蒋某拘役三个个月。 蒋某出生于1995年5月份,平时喜好上网,竟因无钱上网伙同他人入室盗窃财物。 2013年5月18日9时许,被告人蒋某伙同蒋丁某(已判刑)窜至衡南县三塘镇四塘村雅冲组周某家。蒋某进入周某家一楼盗得一部价值30元的手机,后其在一楼坪里望风,蒋丁某进入周某家二楼盗得价值4216.9元的黄金首饰及现金57。5元。 当日10时许,被告人蒋某与蒋丁某又窜至衡南县洲市乡宝庆村肖公塘组周华某家,入室盗得多功能刀具一把。 案发当日,蒋某被抓获,被盗财物均被追回,后被发还失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鉴于其实施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认罪态度较好,退还全部财物,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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