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了吸引顾客做旺生意,衡南县一老板将自己经营的KTV改装出两间“嗨包”,用于容留顾客吸毒。经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衡南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何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为了吸引顾客做旺生意,衡南县一老板将自己经营的KTV改装出两间“嗨包”,用于容留顾客吸毒。经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衡南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何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经查,何某于两年前开始与他人合伙在衡南县云集镇开设KTV,2011年KTV转给何某一人经营。何某在经营期间,KTV的生意一般。为了把KTV的生意做旺、多赚钱,何某于2012年6月在KTV建了两个“嗨包”,专门用于客人吸食K粉,并聘请被告人李某为经理,负责KTV包厢的日常管理。 自“嗨包”开设以来,何某、李某多次容留顾客在包厢里吸食毒品K粉,在明知顾客在包厢里吸食毒品,二人不但没有制止或者报告给公安机关,还为了给顾客吸食K粉助兴而提供打碟的DJ师、吸食毒品用的吸管、盘子等,从中收取比普通KTV包厢高出20-30倍的包厢费。2012年10月12日晚,衡南县公安局民警在该KTV的“嗨包”内现场查处20多名吸食毒品K粉的人员,收缴K粉3包以及吸食毒品用的工具。 (作者:衡南县人民检察院 黄文峰) Tags:老板 容留 他人 吸毒 被判 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