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一女子为牟取利益,专门租赁房间和门面多次容留他人卖淫,触犯刑律。近日,衡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杨某涉嫌容留他人卖淫罪向该县法院提起公诉。 杨某没有正当职业,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为牟取利益,其自2012年...
一女子为牟取利益,专门租赁房间和门面多次容留他人卖淫,触犯刑律。近日,衡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杨某涉嫌容留他人卖淫罪向该县法院提起公诉。 杨某没有正当职业,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为牟取利益,其自2012年11月份开始在自己位于衡南县云集镇的租赁房内先后容留龙某、刘某、王某、“雪沱”等多名妇女卖淫,杨某按每人每次收取30元钱的“台费”。2013年4月16日下午,杨某在自己的租赁房内先后容留龙某与葛某等四位嫖客发生性关系。 2013年4月17日中午13时许,龙某、刘某在杨某的租赁房内卖淫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 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 (作者:衡南人民检察院 郭琴) Tags:女子 牟取 利益 专门 租房 容留 他人 卖淫 提起 提起公诉 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