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一男子不仅自己吸毒,还在自己经营的宾馆内容留他人吸毒。5月16日,衡南县人民检察院以刘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向该县法院提起公诉。 2012年,被告人刘某与他人合伙在衡南县云集镇经营“旺诚宾馆”。20...
一男子不仅自己吸毒,还在自己经营的宾馆内容留他人吸毒。5月16日,衡南县人民检察院以刘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向该县法院提起公诉。 2012年,被告人刘某与他人合伙在衡南县云集镇经营“旺诚宾馆”。2012年6月至同年8月期间,吸毒人员刘某某、陈某多次入住“旺诚宾馆”。被告人刘某知刘某某、陈某在其经营的宾馆内吸食毒品,但未加以制止,也未查看登记刘某某、陈某的身份情况,多次容留该二人在宾馆内吸食毒品。 2012年8月15日晚,被告人刘某在其宾馆的卧室房间内与许某等人一起吸食毒品时被衡南县公安局民警查获。 目前,该案在法院审理中。 (作者:衡南县人民检察院 郭琴) Tags:男子 宾馆 容留 他人 吸毒 提起 提起公诉 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