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5月21日,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高检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旨在促进领导班子及全体干警切实转变作风,优质高效地开展工作。 ...
5月21日,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高检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旨在促进领导班子及全体干警切实转变作风,优质高效地开展工作。 实施意见对上班纪律、调研活动、会议召开、后勤保障、检务督察等5个方面12项内容作了具体规定,明确检察机关要深入群众,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推进网上办公和电子公文;严格经费和车辆管理;严明办公办案纪律,规范涉案款物管理;明确责任追究机制。 为保障纠风正气取得实效,该院成立了检察长左才轩领衔,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检务督察小组,建立常态化的考评机制,通过定期与不定期地检查,力促“纠风正纪”抓实、抓细、抓到位,检察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我们严格按制度管人管事,确保各项检察工作做到事前有规范、事中有约束、事后有奖惩,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工作作风”,左才轩说。 [作者:祝艳华 曹后立 陈善春] Tags:耒阳市 检察 检察院 出台 规定 力促 作风 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