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一无机动车驾驶证,二不懂开车技术,被告人刘某的一脚油门便使他人一命呜呼。近日,被告人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衡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3年1月20日,被告人刘某在衡南县近...
一无机动车驾驶证,二不懂开车技术,被告人刘某的一脚油门便使他人一命呜呼。近日,被告人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衡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3年1月20日,被告人刘某在衡南县近尾洲镇街上玩,看到他人的一辆面包车停在路边没有上锁,平时以出租摩托车为业的刘某便生好奇,在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拉开车门,坐上驾驶位置,火一点,脚一踩,车子便即刻往前冲,手足无措的刘某不懂采取紧急措施,任由车子撞上坐在店铺门口长椅上的被害人李某,造成李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经认定,刘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并赔偿了死者家属101000元,获得了死者家属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鉴于本案系过失犯罪,且其主动认罪并对死者家属进行积极赔偿,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作者:谭艳梅) Tags:一男子 男子 好奇 驾驶 他人 车辆 命案 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