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一男子饮酒后不顾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仍然驾驶摩托车行在路上,将一横过马路的行人撞到,后该行人抢劫无效死亡。近日,衡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李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该县法院提起公诉。 2013年3月3日11时许,...
一男子饮酒后不顾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仍然驾驶摩托车行在路上,将一横过马路的行人撞到,后该行人抢劫无效死亡。近日,衡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李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该县法院提起公诉。 2013年3月3日11时许,被告人李某饮酒后驾驶湘D24H13摩托车行至S214线37公里+100米处(衡南县松江镇金盆村肖家组地段)将一横路的老年妇女(基本情况尚未查明)挂倒,造成该名妇女受伤,后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衡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李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行人老年妇女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李某主动拨打“110”报警电话,并陪同老年妇女到医院抢救,后到衡南县公安局投案。 目前,该案在法院审理中。 (作者:衡南县人民检察院 郭琴) Tags:男子 摩托 摩托车 撞死 无名 依法 提起 提起公诉 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