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六少年年少无知,因在网吧上网花光了身上的钱财,临时起意决定采用威胁、暴力的手段抢劫过路学生随身携带的财物,结果被依法追责。近日,衡南县人民检察院以胡某、欧某、钟某、魏某、阳某涉嫌抢劫罪向该县法院提起公...
六少年年少无知,因在网吧上网花光了身上的钱财,临时起意决定采用威胁、暴力的手段抢劫过路学生随身携带的财物,结果被依法追责。近日,衡南县人民检察院以胡某、欧某、钟某、魏某、阳某涉嫌抢劫罪向该县法院提起公诉。 胡某、欧某、钟某、魏某、阳某均系未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平常在一起玩耍上网。他们的父母在外务工,平时相聚时少。2013年1月4日19时许,胡某、欧某、钟某、魏某、阳某与阳某某(另案处理)六人在衡南县向阳镇一网吧上网,身上的钱均被用完。当晚20时许,胡某等六人走至衡南县向阳镇一药店时,遇到了胡某某和何某,该二人系衡南县职业中专学校的学生。于是胡某等人便决定从胡某某和何某二人身上搞点钱花。尔后,钟某上前拉住该二人,胡某、欧某、魏某、阳某与阳某某五人上前围住,要胡某某和何某将身上的钱拿出来。该二人不从,胡某等人就对该二人拳打脚踢,并将该二人推至附近的一个巷子里,再次要求其将身上的钱拿出来。胡、何二人仍是不从,胡某、钟某、魏某、阳某与阳某某就继续对胡、何二人拳打脚踢,欧某从地上捡起一根拖把木棍殴打胡、何二人。胡某某迫于无奈将身上的45元现金拿出来交与胡某。胡某、欧某对胡、何二人进行了搜身,其中胡某搜到一部手机。后胡某等人将抢来的45元现金用于上网挥霍。经鉴定,胡某某的损伤程度已构成轻微伤,被抢的步步高V207手机一台价值590元。 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 (作者;衡南县人民检察院 郭琴) Tags:少年 结伙 抢劫 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