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子衡阳抢车被衡南县检察院批捕
时间:2015-11-15 13:36来源: 责任编辑:
衡南县检察院近日批准逮捕一抢劫汽车犯罪嫌疑人。 张某,男,24岁,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人。自称其于2013年3月2日在长沙购买套牌车时,身上的现金被卖家骗走,回家路费无着落,便萌生了坐霸王车的想法。后张某在长沙购买一把二十公分长的匕首,盗
核心提示:衡南县检察院近日批准逮捕一抢劫汽车犯罪嫌疑人。 张某,男,24岁,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人。自称其于2013年3月2日在长沙购买套牌车时,身上的现金被卖家骗走,回家路费无着落,便萌生了坐霸王车的想法。...
衡南县检察院近日批准逮捕一抢劫汽车犯罪嫌疑人。
张某,男,24岁,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人。自称其于2013年3月2日在长沙购买套牌车时,身上的现金被卖家骗走,回家路费无着落,便萌生了坐霸王车的想法。后张某在长沙购买一把二十公分长的匕首,盗窃一支仿六四式假枪随身携带,伺机作案。2013年3月3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张某谎称自己要到永州,在长沙汽车南站一出租司机的介绍下,到株洲乘坐被害人江某的出租车至永州。车辆行至衡枣高速衡南县近尾洲路段时,犯罪嫌疑人张某萌生抢车的想法,以自己要上厕所为由要求江某停车。张某上完厕所回到车上后,手持匕首和假枪,强迫被害人江某交出手机和现金等财物,后将江某赶下出租车,自己开车逃回老家广西省兴安县。张某于2013年3月6将被抢车辆卖给其朋友李某,李某已于2013年3月21日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兴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张某于2013年4月10日被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在衡南县看守所。
(作者:衡南县检察院 宋艳荣)
Tags:广西 男子 衡阳 检察 检察院 批捕
|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