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李智宏)因为以前读书的时候被人抢劫,二少年把被抢的经历当成了抢劫的经验,合伙对在校学生实施抢劫。10月28日,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将被告人曾某、罗某涉嫌抢劫一案起诉至法院。 被告人曾某、... 湖南民生在线讯(李智宏)因为以前读书的时候被人抢劫,二少年把被抢的经历当成了抢劫的经验,合伙对在校学生实施抢劫。10月28日,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将被告人曾某、罗某涉嫌抢劫一案起诉至法院。 被告人曾某、罗某系同学关系,二人均在衡阳市胜利路十八朗美发店务工。期间,被告人曾某因钱不够用,几次萌生伙同被告人罗某实施抢劫的歹意,被告人罗某一直没有明确答复。2013年9月3日,被告人曾某又提出去对学生实施抢劫,被告人罗某见手头零用钱吃紧,遂表示同意。二人商量如何实施抢劫时,被告人曾某提出,就按照以前被抢劫的方法实施抢劫。商议好后,二人分别携带腰刀,由被告人罗某骑女士摩托车搭载被告人曾某窜至衡南县职业中专,二被告人在离校门口约100米处将被害人欧亚军、王权强行拦住,被告人曾某抓住被害人欧某的手,并用刀对着欧某的腹部,要其把钱和身份证拿出来,被告人罗某则抓住王某的手说:“把身上的钱拿出来,你是不是想和他一样?”二被害人心生恐惧,正准备交出钱包时趁二被告人不注意迅速跑回学校,二被告人见状,也没有继续追赶,便骑摩托车逃离了现场。 案发后,二被告人当日即被公安机关抓获,考虑到二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属犯罪未遂,又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检察员建议对二被告人予以从轻、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