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龙丽娟)坐牢四年贼心仍不死,刚出狱就重操旧业,四处盗窃作案。近日,经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累犯王某以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王某,现年26岁,年...
湖南民生在线讯(通 讯 员 龙丽娟)坐牢四年贼心仍不死,刚出狱就重操旧业,四处盗窃作案。近日,经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累犯王某以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王某,现年26岁,年纪轻轻,却盗龄已久,经验丰富。2008年10月,王某因犯盗窃罪被衡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王某服刑至2012年4月出狱,出狱后不知悔改,不寻找正当工作养活自己,立即“重操旧业”,四处作案,多次盗窃摩托车,销赃得财用于挥霍。 经查明,王某在2012年4月份至10月期间,先后窜至在衡南县云集镇一安置区、29号工地共盗窃5辆摩托车,然后销赃给流动收购废品的人,或者将车子藏匿起来以待销赃给他人。经鉴定,被盗五辆摩托车价值4120元。 Tags:青年 刚出 出狱 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