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郭琴)少年平常不好学习,沉迷上网,为筹集上网费用,伙同他人抢劫同龄学生财物,并致四人轻微伤。随着同案犯欧某、钟某等人的到案,近日,参与抢劫的阳某亦被衡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
湖南民生在线讯(通 讯 员 郭琴)少年平常不好学习,沉迷上网,为筹集上网费用,伙同他人抢劫同龄学生财物,并致四人轻微伤。随着同案犯欧某、钟某等人的到案,近日,参与抢劫的阳某亦被衡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追加起诉至该县法院。
被告人阳某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喜好上网。2012年12月16日,被告人阳某与欧某、钟某等人(已提起公诉)在一起上网玩,因身上的钱不多,遂商量决定到衡南县向阳镇找学生实施抢劫。当日15时至20时期间,阳某等人在衡南县向阳镇街上连续对廖某、唐某、刘某等九名学生实施抢劫,共抢得现金200余元,并致廖某、唐某、刘某轻微伤。 2013年1月4日19时许,阳某与钟某、欧某等人(已提起公诉)在衡南县向阳镇向氮路“燕燕网吧”上网,身上的钱均被用完。当晚20时许,阳某等人走至衡南县向阳镇新街口瑞源药店时,遇到了胡某和何某(均系衡南县职业中专学校学生),阳某等人遂对该二人实施抢劫,抢得现金45元及一部手机,并致胡某轻微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