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衡南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6月25日以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亮。 2003年2月,陈亮因敲诈勒索陈德被衡南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在执行刑罚过程中,陈亮身体每况愈下。200...
衡南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6月25日以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亮。 2003年2月,陈亮因敲诈勒索陈德被衡南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在执行刑罚过程中,陈亮身体每况愈下。2007年出狱后,陈亮认为自己坐牢是陈德害的,陈德应为他的体弱多病和一无所有承担责任,遂决定找陈德要钱。 2007年正月的一天陈亮找到陈德,提出要陈德赔偿其坐牢的精神损失费2000元,陈德开始不愿意,陈亮便威胁她:“不赔偿我精神损失,你的日子不好过!”陈德怕陈亮报复,又想息事宁人,就拿了2000元给陈亮。2007年6月份,陈亮看病返程途中想到自己身体不好是坐牢害的,而坐牢又是陈德害的,便萌生找陈德索要医疗费的想法。后陈亮来到陈德家,提出要陈德赔偿其医疗费的要求。陈德怕陈亮接二连三找他麻烦,便答应给他医疗费,但提出要陈亮提供担保人。次日,陈亮找到本村干部刘华做担保人,又找到陈德提出要陈德支付5000元医疗费,后经刘华从中说合,减少至3000元。陈德当场出具一张3000元的欠条给陈亮,限期三天还清。二天后,陈亮那借条从陈德处拿走3000元。 陈亮敲诈勒索一案由衡南县公安局2009年8月在工作中发现,同年8月25日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陈亮于2013年6月16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13年6月25日被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在衡南县看守所。 犯罪嫌疑人陈亮以威胁手段先后二次从被害人陈德处索要人民币共计5000元,其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罪。陈亮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文中陈亮、陈德、刘华均为化名) (衡南县人民检察院 宋艳荣) Tags:多次 因他 他人 人生 敲诈 被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