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刘敏玲)37岁的王某从某通讯公司辞职后在衡阳某数码广场专门销售手机。后来经营不善,为了提高自己在市场上的声誉,弥补亏损,他竟采用了“高买低卖”的模式经营,到处赊帐。2014年5月4日,... 湖南民生在线讯(刘敏玲)37岁的王某从某通讯公司辞职后在衡阳某数码广场专门销售手机。后来经营不善,为了提高自己在市场上的声誉,弥补亏损,他竟采用了“高买低卖”的模式经营,到处赊帐。2014年5月4日,王某因涉嫌诈骗400余万元被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王某供述,2013年9月份开始,他利用曾在某通讯公司做客户经理的经历,对外宣称能拿到某通讯公司的低价合约手机,一方采取先拿手机后付款的方式以每台高出出厂价200元从某公司购进小米等系列产品,一方面又以每台低于批发价200元的价格卖给被害人刘某、唐某等人。交易几次便取得被害人信任后,王某以先付货款才能拿到货为由,骗取被害人刘某、唐家某等人预付货款400多万元。 检察官警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以高买低卖诈骗他人数额巨大财物,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经商者在经营过程中,遇到明显低于市场批发价格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被一时的利润而迷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