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一乡镇信用社主任挪用资金获刑
时间:2015-11-15 13:35来源: 责任编辑:
凤凰滚动新闻同步发布链接:http://news.ifengs.com.cn/a/xinwen/2015/0430/1944.html 湖南民生在线讯(陈琼)颜某原系衡东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吴集信用社主任,利用职务便利,冒用他人贷款的名义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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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民生在线讯(陈琼)颜某原系衡东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吴集信用社主任,利用职务便利,冒用他人贷款的名义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近日,经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衡东县人民法院对颜某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006年颜某担任衡东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吴集信用社主任,其丈夫谢某在衡东成立了一家冶金有限公司,因该公司开业需要资金运转,便向颜某提出从颜某所在的信用社借款。但因谢某不符合大额贷款的借款人条件,而未能借款成功。后颜某在工作中发现,其作为信用社主任有3万元信用贷款审批的权力,且当时信用社存在管理漏洞,便采取用他人的名字,随意编造地址、身份证号码,再以这些人的名义在其所在的信用社贷款,贷款的金额全部交给其丈夫,其中作案次数共计22次,作案金额总计500余万元。
经审理认为,颜某利用其担任信用社主任的职务便利,冒用他人贷款的名义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因颜某有自首情节,且已退还部分赃款,法院遂作出了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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