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林筱璕 陈润琪)2月26日上午,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庭公开开庭审理由北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2018年首起涉黑案件。
据公诉机关指控,该案被告人曹某于2006年加入郴州某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后成为骨干成员,带其“小弟”随同其他黑社会性质组织人员一起实施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以暴力、威胁等手段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致多人受伤,并从该组织获取非法利益,严重破坏了公共秩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公诉机关以曹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和寻衅滋事罪向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受理后,北湖法院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了庭审工作预案,合议庭成员在庭前仔细阅卷,多次交换意见,以确保案件顺利开庭。因案情重大,合议庭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