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王 晶)正是而立之年,不做正经的工作过正经生活,整天游手好闲盯着别人家的土鸡。不料,偷鸡不成蚀把米,两男子最终因盗窃土鸡被判刑。近日,郴州市苏仙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陈某、罗某盗窃案,陈某、罗某均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2017年1月16日凌晨,陈某、罗某和李某(另案处理)按照之前约定好的时间一同前往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悄悄摸进已经踩好点的欧某家中,偷走了4只土鸡。随后,又窜至何某家里偷走了8只土鸡。正当三人准备到蒋某家中继续偷鸡时,被附近的村民发现。陈某被当场抓获,罗某和李某乘乱逃脱。 这已经不是陈某和罗某第一次偷鸡。2016年1月,陈某、罗某和李某三人在苏仙区白露塘镇偷走8只土鸡,共计价值1152元;2016年8月,陈某在宜章县偷走11只土鸡,共计价值1430元。此外,被告人陈某、罗某于2015年3月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拘役五个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陈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陈某、罗某认罪态度较好,均可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