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周 莹)9月20日,申请执行人熊某来到郴州北湖法院执行局,给该局周法官送来一面“一心为民,老赖克星”的锦旗,称赞执行法官司法为民,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因买卖合同纠纷,熊某将冯某诉至北湖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冯某应支付熊某各项费用共计550000元。但冯某支付150000元后,就不再支付各项费用,于是熊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冯某,冯某均不予回复,后经执行法官多方查找,发现被执行人冯某名下有一房产可供处置执行,随即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冯某得知法院将对其房产采取司法拍卖措施后,非常抵触。执行法官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性,耐心细致释法明理,要求被执行人务必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经过执行法官的悉心开导,被执行人冯某未对评估、拍卖工作进行阻扰。最终,被执行人房产通过司法网络拍卖顺利成交,这起执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申请执行人熊某收到执行款后,十分感激,特意向执行法官送上一面锦旗,对执行法官忠于职守,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不辞辛劳办案予以高度赞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