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罗红荣 林筱璕)4月19日,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考虑到本案涉案人数多,社会影响大,北湖法院在开庭前已通知众多被害人以及社区的工作人员,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审判和社会的稳定。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邓某系郴州市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从2010年至2014年6月期间,被告人邓某利用金源公司开发“金源·棕榈园”房产项目的名义,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直接或者通过他人介绍先后共向社会不特定对象32人借款共计3942.2万元。这些借款部分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外,其余借款用于支付借款人的利息。后因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高额利息,直至案发前被告人邓某投案自首。 承办法官表示,近几年来郴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常有发生,涉案金额之大、涉案人数之多,令人咋舌。有很多房地产商因为资金短缺,不断以高息为诱饵吸引借贷,而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人权益往往难以得到保障。法官通过上述案件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一定要警惕高息借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