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林筱璕 田海斌)4月6日,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以“网恋”为饵,诱骗强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案件。考虑到本案的涉案人数较多,为保证秩序与安全,该院特向市中院和苏仙区法院借调数名警力以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刘某、何某、杨某在郴州市国庆北路步步高超市附近、国庆北路橘子酒店附近以及火车站附近租赁民房设立传销窝点,并吸收被告人吴某、夏某、宗某等人加入该三个传销窝点。刘某、何某、杨某安排古某、安某等人利用QQ等聊天工具和交友软件,以网恋须见面为由将被害人唐某等人骗至郴州传销窝点,尔后安排下线吴某、宗某、夏某等人以欺骗、限制人身自由等方法强迫、诱骗受害人参加传销组织,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该案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除了涉案被告人多达18名之外,更值得注意的是被告人偏低龄化,涉案被告人多为90后,年纪最小者仅19岁,本应是踏实学习、工作的年纪,却误入歧途。同时,法官也告诫广大市民朋友需警惕网络交友陷阱,要注意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尤其在要求见面、涉及财产等问题上要特别谨慎,以免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