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陈润琪 陈建国)日前,郴州北湖法院民二庭庭长陈建国一行人走进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九八医院,对一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进行了回访。
被告张某2012年10月在道路上通行时与汽车相撞,被送到第一九八医院进行治疗,2014年7月治疗终结出院后尚欠医疗费用四万余元。第一九八医院于2016年9月向北湖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公开审理作出判决,限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原告医疗费用加逾期利息共计48690.3元,并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和保全申请费。张某对让其承担利息、受理费及保全费表示不满,自行去第一九八医院进行调解无果,与医院的工作人员发生争执,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为维护部队尊严,维护医疗单位工作秩序,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决定对这起案件进行回访。第一九八医院医务科科长胡正超对北湖法院民二庭法官的到来深表感谢。回访中,法官们向胡正超了解了判决结束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分析了医院与张某彻底解决矛盾的可能方式。胡正超表示考虑到张某的难处,医院愿意和他就医疗费的利息问题进行再沟通。 据悉,北湖法院建立了常态化的回访机制,通过上门回访、电话回访、短信回访等方式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建议。这样不仅能将便民利民司法举措落到实处,使法院工作更加贴近群众,也加强了对审判执行工作的事后监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