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苏 法)日前,从国家法官学院传来消息,郴州市苏仙区法院干警王新龙编写的《借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李某英诉童某、李珍某民间借贷案》,干警李义斌编写的《如何认定一方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廖某诉喻某离婚案》两篇案例均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用。
近年来,苏仙区法院高度重视案例编写工作,将审理过程中遇到的新颖、疑点、难点的案例编写上报,更好服务于审判。去年,该院干警李义斌编写的《原告李某诉被告范某某、范某诗担保物权纠纷》在“促公正·法官梦”第二届全国青年法官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荣获优秀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