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肖甲亮)根据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煤监局《关于煤炭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方案》(工信部联产业〔2016〕167号)和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6〕28号)等文件要求,郴州市北湖区已经政府第50次、51次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将该区月峰贰号煤矿、大排冲煤矿依法永久关闭,并于8月31日与上述两矿签订了关闭协议,于11月10日下达了关闭决定。 按照关闭方案的总体部署,上述两矿按照“六条标准”的要求,拆除了设备、切断了电源、销毁了火工品、遣散了职工并进行了安置,目前井口已密闭到位。 12月8日,郴州市安监局副局长廖兴云带队,对北湖区两座煤矿的关闭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检查发现,两座拟关闭的煤矿没有违法生产行为,基本上按照“六条标准”的要求已关闭到位,但是井口密闭和标识牌的设置还需要完善,矸石山的边坡护理还需要加强。检查组对存在的问题都现场交办了责任乡镇。 下一步,北湖区有关部门将按照市安监局检查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煤矿关闭工作,做好迎接省市区验收准备,确保平稳有序关闭到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