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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药去疴 重拳出击——永兴法院打击毒品犯罪工作纪实

时间:2016-09-13 19:15来源:湖南民生在线 责任编辑:健伟
今年以来,永兴县人民法院以猛药去疴的决心,开展了打击毒品犯罪专项审判“飓风”行动,依法严惩了一大批毒品犯罪分子。截至8月份,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48件56人,全部审结完毕,全部判处实刑
  毒品,似“潘多拉魔盒”释放出的恶魔,摧残人们的身躯和意志,吞噬个人的生命与前途,毁坏无数幸福的家庭和人类文明的辉煌,给构建和谐社会带来巨大压力。面对日渐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今年以来,永兴县人民法院以猛药去疴的决心,开展了打击毒品犯罪专项审判“飓风”行动,依法严惩了一大批毒品犯罪分子。截至8月份,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48件56人,全部审结完毕,全部判处实刑,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8人,占32.14%,有效遏制了毒品的危害和蔓延。

  突出重点 从严惩处

  永兴县地处湖南省东南部、郴州市北陲,辖11镇4乡,人口70余万,境内交通便利,金银冶炼企业较多,素有“中国银都”之称。近年来,在国际毒潮的渗透和影响下,交通便利、经济发达的永兴渐渐成了毒贩们的“青睐地”,吸毒、贩毒、运毒、制毒等现象频发,部分毒贩企图将永兴变为毒品“制造地”和“集散地”。

  面对全县禁毒斗争的严峻形势,永兴县委及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下决心在全县开展一场声势壮大的“雷霆扫毒”专项斗争,誓言禁绝毒品。永兴法院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从重、从快”和“稳、准、狠”的原则,用足法律,做到毒品案件快立快审快判,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高压严打态势,在永兴大地刮起了一场打击毒品犯罪的“飓风”。

  李某峰自从染上毒品后,整天无所事事,到处游荡,为了购买毒品,家里的钱财全部败光了,彻底成了名“瘾君子”。但李某峰不但不戒毒悔过,竟想自己制毒贩毒,以贩养吸,贩毒发财。2011年底以来,李某峰多次从被告人张某(另案处理)处购买咖啡因以及“六六粉”等制麻古原料,在家“钻研”炼制“麻古”,在被母亲李某高和女友李某娟发现后,竟然不思悔改,还说服母亲女友帮忙打下手,帮助自己制毒。2012年5月12日,公安民警从李某峰家中搜出制成品的毒品“麻古”7767克及制毒工具如粉碎机、模具、天平等物品,还有一批制毒原料及半成品毒品。

  鉴于该案涉及人数多,毒品数量大,社会影响恶劣,永兴法院立案后对此案高度重视,迅速组成合议庭,作出周密安排部署。合议庭法官多次对该案涉及的证据、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疑难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并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对相关证据进行补充固定。最终,在开庭审理期间,三名被告人全部当庭认罪,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制造毒品罪判处三名被告人五年六个月到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该案从立案到审结仅用了2个月时间,充分体现打击毒品犯罪“从重、从快”方针。

  参加旁听的群众拍手称快,认为法院公正、及时审结此案,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遏制了毒品犯罪高发势头,更使“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观念深入人心。

  一年来,永兴法院依法严厉打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容留他人吸毒犯罪以及因吸毒引发的暴力犯罪。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的10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40%,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9.2个百分点;对容留他人吸毒犯罪的27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实刑率100%。对毒品累犯、再犯,教唆未成年人涉毒犯罪,吸毒引发故意伤害、抢劫犯罪,均依法严惩。

  公正司法 维护正义

  毒品案件因其交易方式的隐蔽性、科技性、复杂性,导致直接证据少,证据收集、固定难。但是,要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就要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严把案件审理程序关、证据关。毒品案件更加不能例外。

  “不能一味追求审判效果而忽视了审判质量,一定要把毒品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这是该院刑事庭全体法官的共识。为研究改进提高毒品案件审判质量,该院规范毒品案件定罪量刑工作,定期对毒品案件办案质量进行讲评,遇到重大疑难问题全庭集体讨论,坚持罪刑法定、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5年8月12日晚上10时许,永兴县公安民警在京港澳高速永兴服务站进行毒品稽查,发现从一辆广州来的车上四人形迹可疑,随后在对该车排查时,查获冰毒93.49克,同时还有大量的吸毒工具。据四人供述称,他们是两对夫妻,在广州购得毒品后,正准备驶往甘肃。

  案件在永兴法院开庭审理时,四人全部当庭翻供,两人否认自己在运输毒品,认为是非法持有毒品,另两人表示不知道车上有毒品,作无罪辩护。同时,四人对自己在共同犯罪中的数额、地位,是否构成自首等均有异议。案件审理一时变得异常复杂。

  然而法官们没有被突如其来的状况扰乱思绪,在审理过程中将毒品称重笔录、抓获经过等书证、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证据一一出示、辨认、质证,并对所有证据归类,予以详细分析,从中找出内在联系,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四被告人最后无可辩驳,当庭表示认罪服法。最终,根据被告人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以运输毒品罪判处四被告人七年到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参加庭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和群众代表对法官在该案中的庭审驾驭、事实认定和严谨思维深深折服,认为判决说理充分、有理有据,“这样的判决结果我们大家都服”。

  源头预防 破解难题

  禁毒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做好禁毒工作,要突出“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既要严惩毒品犯罪分子,更要注重宣传和引导,从源头上预防毒品犯罪。

  永兴法院高度重视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通过庭审直播、公开宣判、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禁毒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教育、规范、引导的职能作用,不断扩大禁毒宣传广度和深度,对震慑毒品犯罪分子、净化社会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这本《百案说法》图文并茂、浅显易懂,看了上面关于身边的毒品犯罪案例后,我感触很深,毒品太可怕了,陷进去就无法自拔,所有人必须远离毒品,一丁点都不能触碰。”

  “原来给他人提供吸毒场所也构成犯罪,我以前都不知道,以后一定要多学些法律知识,远离毒品和毒品犯罪。”

  这是今年“6·26”国际禁毒宣传日普法宣传活动现场,来往群众认真阅读永兴法院印发的宣传资料并向法官咨询涉毒犯罪有关问题时发出的声音。

  多年来,永兴法院坚持以审判活动为依托,以“以案释法”为主要方式,以青少年和农村地区为主阵地,积极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打响禁毒人民战争。

  该院精心筛选本院审结的有代表性的毒品犯罪案件,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编成《百案说法》、《银都审判》普法读本,向基层群众发放。选取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毒品案件制作布告,在全县各街道社区、乡镇村组张贴。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旁听庭审,努力实现“审理一个案件,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公民”的禁毒普法宣传效果,形成全社会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强大声势。三年来,该院共开展禁毒法制宣传6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发布毒品案件布告2期,刊登禁毒宣传稿件236篇;邀请社会各界参与毒品案件庭审旁听36次,开展毒品案件庭审网络图文直播12次。

  同时,该院将预防毒品犯罪阵地前移,加强对青少年毒品预防宣传教育。组成“我是禁毒妈妈”等宣教组织,联合教委、妇联、共青团等单位,深入县内各小学、初中、高中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青少年学生拒毒、禁毒意识和识毒、防毒能力,取得了良好效果。

记者 吴健伟 通讯员 侯 仁 何伦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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