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邓洪超)近日,永兴法院审理了一起30多名原告的集体诉讼案件。经过多番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调解并兑现完毕。
2007年8月1日,永兴某渔业公司与永兴县柏林镇某村30多名村民以及村民小组签订了土地租赁流转协议,约定渔业公司承包该组约100亩耕地用于鱼类养殖,租金按400斤水稻×市场价/亩计算,期限为30年。协议签订后,渔业公司投资近百万进行鱼塘改造、兴建房屋、购买鱼苗等。由于种种原因,渔业公司的养殖亏损巨大,至2013年8月,该公司无法继续经营,遂单方告知村民解除合同。由于双方之前的嫌隙已让村民意见很大,现在渔业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彻底激怒了村民。村民以渔业公司单方解约无效,应赔偿损失为由,多次聚众到当地政府反映问题。当地政府多次组织双方调解,而渔业公司始终不露面,矛盾逐渐升级,村民扬言要集体上访。经引导,村民最终将渔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渔业公司赔偿租金损失60万元。 法院受理该案后,迅速启动送达程序,积极设法联系被告,但由于渔业公司在本地没有办公地点,而公司老板又是广东人,地址不详,几经周转联系不上。而村民则隔三差五又到法院讨说法,案件颇为棘手。考虑到公告送达并缺席处理不利于矛盾的化解,法院仍未放弃寻找被告,最终辗转联系到渔业公司负责人的朋友,通过其朋友再与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经过多次电话沟通,最终说服渔业公司方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面对群情激奋的30多名村民,承办法官沉着冷静,一方面疏导村民情绪,一方面做渔业公司的思想工作。经过反复沟通,渔业公司终于表态愿意赔偿46000元,村民也理性接受了赔偿金额。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兑现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