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李丽 侯仁)近日,从郴州市妇联获悉,永兴县人民法院未成年案件审判庭喜获郴州市“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这是该庭继去年被省高院和团省委推荐为2016-2017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后,取得的又一成绩。
永兴法院未成年案件审判庭成立于2013年6月,庭室干警均为女性,并配有8名在妇联、教育、工会等单位任职的专职女性人民陪审员。三年来,该庭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了协调联动、犯罪记录封存、未成年人被害人司法救助等制度,引入了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机制,形成了庭前调查-庭中教育-庭后回访的案件审理“三步曲”模式。三年共受理涉未成年人案件416件,审、执结407件,其中,审结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96件(含被害人系未成年人的案件),依法从轻、减轻判处47人;审结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270件,调解184件,调解率68.1%。帮助了一大批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该庭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她们将全面贯彻上级法院和各级团委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2016-2017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工作,不断深化改革和探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逐步建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与青少年维权相结合、审判与帮教相统一的审判工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