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邓洪超)近日,永兴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违法阻工索要工伤赔偿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经法院释明并作出判决,阻工者陈某对判决结果心服口服... 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邓洪超)近日,永兴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违法阻工索要工伤赔偿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经法院释明并作出判决,阻工者陈某对判决结果心服口服。 2013年9月,被告陈某在原告永兴樟树某煤矿从事井下采煤时不慎被煤块砸伤。经鉴定,陈某伤情构成了十级伤残。出院后陈某多次找煤矿索要赔偿未果。2013年11月15日,陈某及亲属多人到煤矿井口阻挠煤矿生产,经当地政府多番做工作,被告陈某及亲属才从煤矿井口离开,造成煤矿停工近两小时。事发后,煤矿将陈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赔偿煤矿停工一天损失60000余元。陈某则辩称煤矿有错在先,被告阻工是为了追讨合理的赔偿,因此不应承担本案赔偿责任。 开庭审理后,承办法官对双方都进行了批评教育。煤矿方不积极与劳动者协商赔偿,实属不该,而陈某通过违法阻工的方式来维权也不妥当。经过反复耐心的调解,陈某终于意识到自己阻工不对,给煤矿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最终法院判决陈某赔偿煤矿各项损失7000余元。案件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另据了解,之后陈某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煤矿赔偿其工伤保险待遇。该案目前尚在审理中。 法官提醒,当自己权益受到侵害时,切勿冲动而采取违法过激方式维权,通过正当合法途径主张权利,一定会受到法律保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