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丁秋萍)近日,永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郑某诉永兴县公安局不履行保护人身权法定职责一案,永兴县公安局副局长张武军作为副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应诉一起争议了近20年的行政不作为案... 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丁秋萍)近日,永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郑某诉永兴县公安局不履行保护人身权法定职责一案,永兴县公安局副局长张武军作为副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应诉一起争议了近20年的行政不作为案。该县公安局及辖区派出所20余名干警旁听了庭审。这是永兴县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法治永兴的一个侧影。 庭审中,由于这位副局长熟悉各项法律规定,对相关事实情况了然于胸,能流利回答法官和原告律师的提问,极大方便法庭查明案件事实。组织派出所干警旁听庭审,也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长期以来,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可谓少之又少,通常行政机关当了被告,要么派个一般工作人员参加,要么干脆全权委托律师代理,鲜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坐到被告席上。新《行政诉讼法》自2015年5月1日实施后,为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关于“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规定,推进法治永兴建设,妥善化解争议,维护社会和谐,永兴县将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从新法实施至今,在永兴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出庭率达100%,彻底改变了过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零”的局面。 |